压力容器封头标准的修订
我国现有的封头标准,是按结构型式(椭圆形、碟形、锥形)、成形方式(冲压、旋压)的不同,而分别制订的,这不仅造成不同标准封头质量要求不一致的不合理现象,同时也给标准封头的选用、标准的修订带来某些困难。其次,以往的封头标准都是仅与 JB150《钢制压力容器》配套的,即只考虑了按规则设计的封头的制造、检验与验收要求,而我国早在1995年就完成JB150与JB4732了压力容器基础标准的双轨制(与《钢制压力容器分析设计标准》),缺少与分析设计相配套的封头标准,不能不说是我国压力容器标准化工作的一大缺憾。再次,JB150属强制性标准,而根据JB150编制并与之配套的封头标准却是指导(推荐)性的,这显然是不合理的,也难以封头这一重要受压元件的质量。因此,本标准编制时主要遵循如下思路:
(1)将不同结构型式、不同制造方法的封头同时纳入本标准,并提出统一的制造、检验与验收要求,这对 提高各种封头的质量是 的。
(2)本标准既包容了按规则设计(与JB150配套)的封头,也包容了按分析设计(与JB4732配套)的封头,在我国实现了对钢制压力容器用封头的统一质量要求。
(3)将本标准的正文(主要是封头的制造、检验与验收要求)作为强制性条文,而将本标准的附录(主要是各类型封头的尺寸、内表面积、容积、质量等)作为指导性内容,这既有利于对影响产品使用的各种质量要素统一要求,也给标准使用者对不影响的各类因素有选择的空间,使他们根据实际需要,既可按本标准选取,也可按相应的设计标准,自行设计计算。
2.本次修订内容要点
2.1标准名称
围绕是否包括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用封头内容,即本标准是命名为“钢制压力容器用封头”还是“压力容器用封头”,本标准修订之初行业上曾有不同看法。日本《压力容器用封头》JIS B 8247同时包括钢制及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用封头内容;ASME规范虽无专门的封头标准,但其压力容器标准也同时适用于钢制及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;我国的《压力容器技术监察规程》也包括关于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的规定。考虑到本标准为GB150的配套零部件标准,并且我国的“铝制压力容器”、“钛制压力容器”等标准正在制订中,因此本标准的名称终确定为“钢制压力容器用封头”,即不包括铝、钛等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用封头。
2.2适用的成形方式范围
在成形方式方面,本标准适用于整板成形和先拼板后成形的封头。成形方法包括冷冲压、热冲压、冷旋压、热旋压、冷卷、热卷等六种。
本标准不包括先分瓣(瓣片与顶圆板)成形后组焊的封头,这是因为对瓣片与顶圆板的形状与尺寸难以提出统一的质量要求,因而交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。